触目惊心!中央巡查组在山西发现: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突出!
案例背景:长治市长子县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是山西省当地一家从事液化气储存、充装、销售的企业,其运营范围覆盖周边居民及商业用户,是区域内重要的燃气供应主体。然而,中央巡查组的突击检查,揭开了这家企业安全管理的“遮羞布”,多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,使其成为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 “定时炸弹”。
案例详情:现场检查直击惊心瞬间
“可燃气体探头穿线管怎么用的是燃气胶管?” 当巡查组专家在该公司现场看到这一违规配置时,难以置信地向企业负责人发问。面对专家的质疑,企业负责人仅能仓促回应 “我们立即更换”,却无法解释为何会出现如此低级且致命的违规操作。
在储罐区域,专家又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:一台老旧的非防爆抽水泵正紧邻储罐放置,而该设备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。“现在已有明确规定,这种设备不让用了!” 专家严肃指出,该设备的存在相当于在 “火药桶” 旁放置了 “点火器”。
随后,专家在卸车区检查时发现,整个区域未设置任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。“一旦发生燃气泄漏,现场不能及时预警。达到爆炸极限后,极可能引发火灾并导致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 专家的警示并非危言耸听 —— 液化气爆炸的冲击波半径可达数十米,不仅会摧毁站内设施,还将波及周边居民区、道路,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在压缩机房内,更令人震惊的场景接连出现:室内不仅存在可燃气体泄漏积聚的迹象,未设置强制机械通风设施,地面还遗留着烟头和烟灰,墙角违规堆放着气瓶和杂物,甚至在角落铺设了床铺。“一旦发生燃气泄漏,现场不能及时预警。达到爆炸极限后,极可能引发火灾并导致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专家表示,该区域集“泄漏风险 + 点火源 + 易燃物 + 人员滞留” 于一体,事故发生只是时间问题。
更令人愤慨的是,巡查组延伸核查发现,2024 年 4 月山西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该企业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中,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栏目竟标注“无异常”。第三方机构的虚假评价,让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以 “合法化”,隐患长期潜伏,风险持续累积。
案例警示: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不容“形式主义”
该案例并非个例,其暴露的问题是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的缩影:
安全设施“重配置、轻合规”,现场管理 “重表面、轻实效”,第三方监管 “重利益、轻责任”。液化气站作为高危行业企业,每一项违规操作、每一处设施缺失,都在为事故的发生 “添砖加瓦”。燃气领域隐患频发的共性根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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